近日,徐聞法院依法對在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進行虛假陳述的楊某某作出罰款20000元的處罰決定。
2023年,徐聞法院受理楊某某以作為受害人陳某的母親身份提出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陳某某提供受害人出生證明及村委會出具親屬關系證明,作為受害人陳某的父親身份申請共同參與訴訟,徐聞法院審查后準許陳某某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楊某某對陳某某系受害人父親的身份提出異議。
庭審中,陳某某提交了更多相關證據(jù),但楊某某對陳某某系受害人父親的主體資格繼續(xù)不予認可。在法庭明確作出訴訟參與人應誠信參加訴訟活動,虛假陳述受法律處罰的提示后,楊某某在面對法官的詢問時,仍然作不認可陳某某與受害人陳某為父子關系的陳述。
為查明陳某某與受害人陳某的關系,徐聞法院依職權向其他法院調(diào)閱了受害人陳某生前涉及的2宗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受害人陳某在相關訊問筆錄中均作出其父親為陳某某、母親為楊某某的陳述。
徐聞法院認為,楊某某對案件關鍵事實故意作虛假陳述,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妨害了正常的民事審理活動秩序,嚴重損害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依照法律規(guī)定對楊某某作出罰款20000元的處罰決定。楊某某收到法院處罰決定書后,深刻認識到錯誤,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繳納了全部罰款。
法官提醒市民,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jù)真實情況作真實、完整的陳述,提交客觀真實的證據(jù)。作虛假陳述、扭曲事實真相、違反誠信的行為,損害另一方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妨害人民法院案件審理工作和司法秩序,一經(jīng)查實,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湛江云媒客戶端原創(chuàng),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